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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资讯     |      2024-07-13 06:02

  威斯尼斯人wns888官方网站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2017年8月31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钢城片区管委会、中心、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八钢屯坪南路华美紫萱酒店对面的经营商户共9家,其中2户处于停业状态,其余7户门面的卫生许可证均由兵团第十二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2017年8月31日,水磨沟区六道湾片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局、环卫清运队等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投诉所述垃圾收纳点位于华凌国际公寓小区后门。该收纳点共有3个3吨的垃圾箱,由水磨沟区环卫清运队定时清运,清运过程中产生噪声,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水磨沟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条例》第四条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对小区物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调整3个垃圾箱的摆放位置,避免垃圾转运时产生的噪声扰民。截止8月31日下午19:00时,该公司已调整垃圾箱设立位置。

  1.水磨沟区环卫清运队对垃圾收纳点进行清洗,喷洒药物除臭灭蚊,对周边散落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同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在操作上遵守规范,尽量避免噪音扰民情况发生。

  2.水磨沟六道湾片区管委会将针对此类问题在全辖区范围内进行排查整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经查,新疆楚天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前期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已被建设局要求停产整改。该公司现已对厂区地面和外运道路进行了硬化,原料堆场建设了密闭骨料仓,水泥筒库库顶安装了收尘设施,配备了喷淋、雾炮、洗车平台等设备,厂区内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建委在线监测平台相连。现场未见生产迹象。

  新疆骏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环评手续齐全,厂区路面和外运道路全面硬化并定时洒水降尘,全天开放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配备使用喷淋、雾炮和沉淀池等除尘设施,废料和废浆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重新使用,骨料仓、上料口及斜皮带等区域已全封闭,厂区内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且与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在线监测平台相连。该公司防尘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检查时未见“扬尘大”现象。

  1.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政府将做好后期督查工作,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企业未整改到位擅自生产。

  2.高新区(新市区)环保局加强辖区内混凝土拌合站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定期保养维护,厂区内定期洒水降尘,完善排污申报及许可事项。

  2017年8月31日,沙依巴克区仓房沟片区管委会、城区管理服务中心、炉院街片区管委会城区管理科、天山建材社区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70号门口的垃圾船由天山物业公司依据垃圾量定时清运,180号门口的垃圾船由仓房沟片区管委会每日早晚八点分两次清理,因未及时清运,存在垃圾异味问题。

  1、沙依巴克区炉院街片区天山建材社区已要求天山物业对70号门口垃圾船进行清理,同时对垃圾船周围地面进行清洗、消毒、除臭,当日已整改完毕。

  2、沙依巴克区仓房沟片区管委会已对180号门口垃圾船进行清理,对垃圾船周围地面进行清洗、消毒、除臭,同时安排保洁员对仓房沟水泥厂街全线进行了彻底清扫、清运。

  1、沙依巴克区仓房沟片区管委会城区管理服务中心、天山物业公司负责做好辖区内垃圾清运工作,确保日产日清,对垃圾船周边进行清扫保洁,做好消毒、除臭措施,同时定期安排专人对垃圾箱(船)进行清洗,确保不出现垃圾满溢及污水渗漏等现象。

  2、沙依巴克区仓房沟片区管委会城区管理服务中心、炉院街片区管委会天山建材社区负责做好辖区卫生情况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各类环境卫生问题。

  2017年8月31日,乌鲁木齐市委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西山麓溪花园小区距高架桥最近距离约23米,该小区门前的上桥匝道处已安装隔音屏,但主桥由西向东方向有120米未安装。

  1、市委已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了有关在西山路麓溪花园小区门前高架桥上安装隔音屏的报告,项目申请获得批准后40天内完成该段隔音屏的安装工作,具体由市城市快速路清雪保洁绿化队实施该路段隔音屏建设工作。

  216国道往南76公里处环鹏有限公司后峡电厂粉尘大,二氧化硫超标;二井田煤矿夜间生产粉尘大。

  8月31日,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赴后峡电厂调查。经查,环鹏公司自备电厂现有5台机组,配套建设静电除尘设施。电厂堆煤场覆盖情况较好,厂区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到位,未发现有扬尘及无组织排放情况。当日,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电厂在用的1号、3号、4号机组烟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报告显示,3台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超过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1、对环鹏公司实施整体搬迁。8月25日,自治区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带领调研组对环鹏公司电石厂、自备电厂、二井田煤矿等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于下午召开专题会议对环鹏公司转型升级一系列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会议决定由自治区相关领导牵头,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全面做好环鹏公司关停搬迁、人员安置、生态修复等工作。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高效平稳推动环鹏公司关停转型升级。目前,环鹏公司已制定《中泰集团环鹏公司后峡生产基地装置关停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国资委。

  2、由乌鲁木齐市经信委牵头负责,按照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中泰集团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后峡工业基地关停转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环鹏公司整体关停工作。

  3、按照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尽快完成后峡35千伏输变电工程和配电网络改造工程建设。

  4、由沙依巴克区环保局负责,在环鹏电厂关停搬迁实施前,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各项污染物排放。

  经查,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8月30日对美林阁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2号楼1层7室的清香阁牛肉面馆未安装油水分离器与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直排问题。8月31日,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检查,该店已停业整顿,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了解到,该店正在购买油烟净化与油水分离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进行整改,安装油烟净化与油水分离设备。

  2.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工商局、食药部门将全力配合各街道、片区管委会工作,增加联合执法检查频次,规范餐饮业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17年8月31日,水磨沟区七纺片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水磨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已于2017年6月底将该垃圾转运站关停。目前,此处未发现垃圾堆放情况,无异味。七纺片区管委会风景社区工作人员对和兴雅郡小区居民进行走访,居民表示目前垃圾转运站无垃圾堆放和异味扰民现象。

  1.水磨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局负责加强全区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再次对垃圾转运站周边进行卫生死角排查,彻底清洗转运站内外地面,对转运站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去除异味。

  2.七纺片区管委会加强辖区卫生巡查力度,防止居民乱倒垃圾。做到垃圾及时清运,避免异味扰民情况发生。

  3. 七纺片区管委会风景社区对和兴雅郡小区进行走访入户,做好周边群众回访和宣传工作,告知群众该片区的垃圾转运站治理情况,确保群众满意。

  甘泉堡工业园区内暴马丁香西街566号进疆管业有限公司废料回收再生产时产生的扬尘大并伴有刺鼻气味。

  2017年7月5日,米东区环保局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验先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已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行政处罚5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停产待验。

  2017年8月31日,米东区环保局、化工工业园工作人员再次赴现场检查。经查,生产设备配套布袋除尘设施,无扬尘,废料回收生产车间、注塑车间、波纹管生产车间内有异味。现场无生产迹象。

  2017年8月31日,高新区(新市区)规划房产局、北站东路街道办事处、市政市容局、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该小区围墙外距铁路20米保护区内有部分建筑垃圾。

  高新区(新市区)北站东路街道办事处立即与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清运队联系,对垃圾进行清运。截止2017年8月31日19时,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2017年8月31日,天山区环卫清运队赴现场调查。经查,此处摆放有10个240L垃圾桶,由天山区环卫清运队负责日常清运,每日早晚各清运1次。在日常清运过程中产生噪音,对居民造成影响。

  天山区环卫清运队已将清运时间由凌晨4:00调整至早7:00,并对辖区各居民小区和居民较为集中路段的垃圾点位进行排查,将可能对居民造成影响的点位清运时间均调整至00:00前或早7:00后。同时,负责将调整情况向周边居民进行公示,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

  2017年8月31日,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片区管委会、利民社区、城区管理科、行政执法局友好北路片区执法中队、环保局、工商局友好市场监督管理所、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米拉吉餐厅炒菜烟道通向四楼平台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及隔音房,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在烹饪时有少量油烟产生,噪声来源于四楼平台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

  1、针对噪音问题,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委托新疆北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噪声、油烟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2、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建议该店拆除4楼平台油烟净化设施,并入主烟道至11层楼顶,彻底消除噪音。

  3、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片区管委会、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友好北路片区执法中队要求米拉吉餐厅严格遵守环保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及烟道进行清洗维护,确保不产生噪声、油烟污染。

  1、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对该餐厅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友好北路执法中队加强对辖区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油烟排放设施定期清洗、维护、更换。

  2、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片区管委会利民社区加强对辖区企业检查力度,严防噪声扰民、油烟直排等环境问题再次发生。

  调查情况:8月31日,天山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卫生监督所、工商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目前小区三号楼门面正在营业的11家餐饮店中有9家餐饮商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后堂窗户未封闭,油烟直排。当日,经新疆北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各餐饮店噪声进行检测,经测,7家餐饮店噪声未超标;2家餐饮店令(啊臻米粉店、丁春英小吃店)噪声超标;2家餐饮店无噪声源,未进行噪声检测。

  1.针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后堂窗户未封闭,油烟直排的问题,天山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对9家餐饮商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9家餐饮店限期加装油烟净化器、封闭后堂窗户。天山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将进行复检,如仍未落实整改措施,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2.针对2家餐饮噪声超标问题,天山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于2017年8月31日向2家餐饮店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啊臻米粉店更换引风机,丁春英小吃店更换排风扇,天山区环保局将对2家店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如未按要求整改,将停业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2.天山区环保局将依托“网格化环境监管”力量,加强对辖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源的巡查力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17年8月31日,米东区古牧地镇、三道坝镇、建设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铁路桥下约有200米路段未硬化,过往车辆通行时易产生扬尘。

  3、由米东区三道坝镇安排塔桥湾村村委会对道路沿线村民进行走访,告知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截至目前,共走访35人,村民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017年8月31日,沙依巴克区八一街道、行政执法局八一街道执法中队、八一街道城区管理科、瑞安社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其中1家餐饮店因无固定经营场所,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现已停业;其余3家餐厅虽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因设备清洗不及时,维护不到位,产生较大油烟,同时运行时产生噪声。

  1、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分别向3家餐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17年9月1日前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维护。9月1日复查时,3家餐厅已整改完毕。

  2、沙依巴克区环保局委托新疆北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威斯尼斯人wns888,对3家餐饮店的风机噪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标。为进一步降低噪声排放,沙依巴克区环保局要求三家餐厅用隔音棉对风机、烟道做包裹减噪处理。

  3、沙依巴克区八一街道办事处瑞安社区针对处理情况走访了辖区21位居民,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1、沙依巴克区环保局跟进3家餐厅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降噪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2、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八一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及瑞安社区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对辖区内所有餐饮行业进行梳理、规范经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长沙路商流苑123号楼门面餐饮店油烟、噪声大。此前该小区焖焖牛肉饭馆、马林抓饭因油烟、噪声大已被投诉。

  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此前已接到居民投诉,于2017年8月18日责令该小区门面33家餐饮安装符合标准的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和静音风机。9月1日,高新区(新市区)执法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高新街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再次赴现场调查。经查,长春南路西二巷商流苑小区33家餐饮店面均处于停业整改中。

  1.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加大对商流苑小区餐饮商铺的巡查力度,确保该处餐饮整改完毕前不得营业。

  2.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片区管委会做好片区内餐饮店面的监督、引导和管理工作,发现类似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017年8月31日,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片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局友好南路执法中队、明园石油社区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所述宝石花酒店位于沙依巴克区西北路518号。2015年12月,该店在宝石花酒店餐厅原址开办新巢成辉紫叶羊脖子餐厅,餐厅烟道通至5楼楼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因油烟净化设施未及时清洗,导致油烟处理不彻底,未达到净化效果,油烟味较大。

  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向新巢成辉紫叶羊脖子餐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17年9月6日前整改完毕。目前,该店已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和烟道的清洗、维护,并更换了过滤网。

  2、友好南路片区管委会明园石油社区、友好南路片区管委会科、行政执法局友好南路执法中队负责加强辖区内餐饮企业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月30日,天山区环保局、卫生监督所、翠泉路片区管委会、青年路区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地点共有20家餐饮门面的空调外挂机、引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8月31日,经新疆北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20家餐厅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20家餐厅检测数据均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噪声超标。

  针对20家餐厅空调外挂机、引风机产生噪声的问题,天山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于2017年9月1日向20家餐厅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20家店铺对后堂产生噪音的引风机进行更换,对16家不具备安装隔音板的空调外挂机进行拆除,对其他具备安装条件的加装隔音板。天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如未落实整改措施,将予以处罚,并停业整改。截至目前7家已整改完毕,其余13家正在进行整改。

  1、翠泉路片区管委会青年路区工作人员负责,及时将整改和处理情况向周边居民群众公示,做好解释工作。

  2、天山区环保局将依托“网格化环境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全区范围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源的巡查力度。

  8月31日,天山区环保局、红雁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该区域有居民自建土灶544处,取暖燃煤小锅炉15台,用于保障日常基本生活和冬季采暖。该区域未铺设天然气管道和集中供热管网。

  天山区政府已将该区域纳入2018年老城区改造范围,改造完毕后将全面解决该区域因自设燃煤设施而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

  红雁片区管委会红雁池区通过张贴公示、走访入户等方式,积极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引导居民使用低硫煤或清洁能源,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新疆龙泰巨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东站路1327号)、新疆骏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新市区二工乡三宫村余杭路158号)、新疆新轴混凝土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分公司(新市区二工乡三宫村五队)、新疆王龙永基混凝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东站路五监)、新疆兄弟恒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东站路五监)、新疆永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三宫村五队)等企业夜间偷偷生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2017年8月31日,高新区(新市区)环保局、建设局、二工乡人民政府、喀什东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上述五家混凝土拌合站均安装全套喷淋设备,配有雾炮车、车辆冲洗平台,骨料仓、上料口及斜皮带等区域全封闭,废料和废浆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重新使用。厂区路面和外运道路全面硬化并定时洒水降尘,全天开放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厂区内安装的在线监测设备与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在线监测平台相连,且监测结果达标。

  2017年7月5日、6日市建委已对上述企业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均达到管理要求。上述五家混凝土拌合站方圆500米范围内均无居民区,根据当前我市基本建设实际,为满足工程建设生产需求,企业安排夜间生产,不存在夜间偷偷生产的现象。

  1、由高新区(新市区)环保局负责,加强混凝土拌合站的日常管理,监督拌合站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企业做好厂区内防尘、降噪措施。

  2、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政府、喀什东路街道办事处、环保局、建设局,共同做好辖区内混凝土拌合站的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2017年8月31日,天山区幸福路片区管委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产生臭味的原因是幸福花园7期内有20个垃圾桶破损,垃圾泄露。

  1、天山区幸福路片区管委会要求小区物业于2017年9月1日前将20个破损的垃圾桶进行更换,每天对小区内的垃圾桶及周边地面进行消毒、除臭处理不少于2次,确保垃圾桶周边无散落垃圾及污水。

  3、天山区幸福路片区管委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辖区内所有物业小区的检查督导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8月31日,高新区(新市区)规划房产局、环保局、石油新村街道办事处、工商局及新疆赛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赴现场调查。经查,未发现原木材公司家属院7号楼2单旁垃圾箱垃圾满溢、地面污渍、臭味大等情况。

  对家属院对面建材市场进行检查,发现了8家石材经销部,均存在超范围经营,现场切割瓷砖作业时噪声大。

  高新区(新市区)环保局、工商分局要求8家商户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并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要求新疆赛福物业公司对该市场石材加工房生产用电进行断电处理,目前该片区8家石材加工商户均已停产。

  2017年9月1日,石油新村街道办事处就问题处理情况走访了该小区7号楼15户居民,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1、高新区(新市区)石油新村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督促石材加工厂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经营,从源头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再次发生。

  2、高新区(新市区)工商局督促该市场8户石材加工商户尽快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对市场内部其他商户经营行为的规范,严禁超范围经营。

  3、高新区(新市区)规划房产局监督新疆赛福物业公司履行职责,督促物业公司加强该小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增加垃圾清理频次。

  2017年8月31日,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赴现场调查。经核实,该小区热力供应公司为:新疆康德环保热力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9月已对9#-12#供热站安装了4个DN600的烟窗效应器、12套2吨的锅炉消音罩、4个1吨的锅炉消音罩。通过2016-2017年度采暖期的运行测试,噪音问题已解决,通过走访相关业主,均反映改造效果很好。剩余1#、2#供热站及3#-8#供热站改造列入到2017年改造计划,已于2017年7月开始改造工作。

  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要求该供热企业按计划于9月20日前完成改造;并在改造完成后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反馈处理结果。

  1、由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对新疆康德环保热力科技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降噪施工进行安全质量监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017年8月31日,高新区(新市区)执法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监督所、八家户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坠落小龙虾实际店名为堕落小龙虾。两家餐饮店于2017年7月营业,均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虽设有专用烟道和油烟处理设施,但缺乏维护与保养,油烟处理效果不佳,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高新区(新市区)卫生监督所对堕落小龙虾、银武威面馆两家餐厅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两家餐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高新区(新市区)执法局向两家餐厅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两家餐厅立即整改,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待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1、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督促两家餐厅尽快完成整改。同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整改完成前擅自开门营业。

  2、高新区(新市区)八家户片区管委会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力度,加大联合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3、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此类餐饮问题全区联动自查自纠,及时妥善的解决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健康路266号清真风味餐厅和吴佳米粉排风扇噪声大;中山路旺德福酒店二楼哈孜肯音乐餐吧每天晚上音乐噪声较大。

  8月31日,天山区解放北路片区管委会党工委、广场社区、天山区环保局、卫生监督所、工商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欣旺顺明风味餐厅外挂冷凝器在工作时产生噪声,吴佳米粉店引风机运行过程产生噪声,哈孜肯音乐西餐厅营业期间因播放音乐产生噪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天山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31日对3家店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欣旺顺明风味餐厅于2017年9月1日前拆除外挂冷凝器;吴佳米粉店于2017年9月1日前更换引风机;哈孜肯音乐西餐厅于2017年9月15日前在餐厅墙壁上安装隔音板,整改完毕前,停止使用音响设备。目前,欣旺顺明风味餐厅、吴佳米粉店已完成整改,待噪声检测结果达标后方可营业。

  1、天山区解放北路片区管委会广场社区将处理情况张贴公示,积极征求居见,鼓励居民参与监督。

  2、天山区环保局将依托“网格化环境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对全区范围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源的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017年8月31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钢城片区管委会、中心、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八钢屯坪南路华美紫萱酒店对面的经营商户共9家,其中2户处于停业状态,其余7户门面的卫生许可证均由兵团第十二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2017年8月31日,水磨沟区六道湾片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局、环卫清运队等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投诉所述垃圾收纳点位于华凌国际公寓小区后门。该收纳点共有3个3吨的垃圾箱,由水磨沟区环卫清运队定时清运,清运过程中产生噪声,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水磨沟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条例》第四条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对小区物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调整3个垃圾箱的摆放位置,避免垃圾转运时产生的噪声扰民。截止8月31日下午19:00时,该公司已调整垃圾箱设立位置。

  1.水磨沟区环卫清运队对垃圾收纳点进行清洗,喷洒药物除臭灭蚊,对周边散落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同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在操作上遵守规范,尽量避免噪音扰民情况发生。

  2.水磨沟六道湾片区管委会将针对此类问题在全辖区范围内进行排查整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经查,新疆楚天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前期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已被建设局要求停产整改。该公司现已对厂区地面和外运道路进行了硬化,原料堆场建设了密闭骨料仓,水泥筒库库顶安装了收尘设施,配备了喷淋、雾炮、洗车平台等设备,厂区内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建委在线监测平台相连。现场未见生产迹象。

  新疆骏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环评手续齐全,厂区路面和外运道路全面硬化并定时洒水降尘,全天开放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配备使用喷淋、雾炮和沉淀池等除尘设施,废料和废浆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重新使用,骨料仓、上料口及斜皮带等区域已全封闭,厂区内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且与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在线监测平台相连。该公司防尘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检查时未见“扬尘大”现象。

  1.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政府将做好后期督查工作,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企业未整改到位擅自生产。

  2.高新区(新市区)环保局加强辖区内混凝土拌合站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定期保养维护,厂区内定期洒水降尘,完善排污申报及许可事项。

  2017年8月31日,沙依巴克区仓房沟片区管委会、城区管理服务中心、炉院街片区管委会城区管理科、天山建材社区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70号门口的垃圾船由天山物业公司依据垃圾量定时清运,180号门口的垃圾船由仓房沟片区管委会每日早晚八点分两次清理,因未及时清运,存在垃圾异味问题。

  1、沙依巴克区炉院街片区天山建材社区已要求天山物业对70号门口垃圾船进行清理,同时对垃圾船周围地面进行清洗、消毒、除臭,当日已整改完毕。

  2、沙依巴克区仓房沟片区管委会已对180号门口垃圾船进行清理,对垃圾船周围地面进行清洗、消毒、除臭,同时安排保洁员对仓房沟水泥厂街全线进行了彻底清扫、清运。

  1、沙依巴克区仓房沟片区管委会城区管理服务中心、天山物业公司负责做好辖区内垃圾清运工作,确保日产日清,对垃圾船周边进行清扫保洁,做好消毒、除臭措施,同时定期安排专人对垃圾箱(船)进行清洗,确保不出现垃圾满溢及污水渗漏等现象。

  2、沙依巴克区仓房沟片区管委会城区管理服务中心、炉院街片区管委会天山建材社区负责做好辖区卫生情况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各类环境卫生问题。

  2017年8月31日,乌鲁木齐市委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西山麓溪花园小区距高架桥最近距离约23米,该小区门前的上桥匝道处已安装隔音屏,但主桥由西向东方向有120米未安装。

  1、市委已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了有关在西山路麓溪花园小区门前高架桥上安装隔音屏的报告,项目申请获得批准后40天内完成该段隔音屏的安装工作,具体由市城市快速路清雪保洁绿化队实施该路段隔音屏建设工作。

  216国道往南76公里处环鹏有限公司后峡电厂粉尘大,二氧化硫超标;二井田煤矿夜间生产粉尘大。

  8月31日,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赴后峡电厂调查。经查,环鹏公司自备电厂现有5台机组,配套建设静电除尘设施。电厂堆煤场覆盖情况较好,厂区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到位,未发现有扬尘及无组织排放情况。当日,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电厂在用的1号、3号、4号机组烟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威斯尼斯人wns888,3台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超过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1、对环鹏公司实施整体搬迁。8月25日,自治区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带领调研组对环鹏公司电石厂、自备电厂、二井田煤矿等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于下午召开专题会议对环鹏公司转型升级一系列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会议决定由自治区相关领导牵头,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全面做好环鹏公司关停搬迁、人员安置、生态修复等工作。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高效平稳推动环鹏公司关停转型升级。目前,环鹏公司已制定《中泰集团环鹏公司后峡生产基地装置关停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国资委。

  2、由乌鲁木齐市经信委牵头负责,按照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中泰集团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后峡工业基地关停转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环鹏公司整体关停工作。

  3、按照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尽快完成后峡35千伏输变电工程和配电网络改造工程建设。

  4、由沙依巴克区环保局负责,在环鹏电厂关停搬迁实施前,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各项污染物排放。

  经查,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8月30日对美林阁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2号楼1层7室的清香阁牛肉面馆未安装油水分离器与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直排问题。8月31日,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检查,该店已停业整顿,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了解到,该店正在购买油烟净化与油水分离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进行整改,安装油烟净化与油水分离设备。

  2.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工商局、食药部门将全力配合各街道、片区管委会工作,增加联合执法检查频次,规范餐饮业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17年8月31日,水磨沟区七纺片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水磨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已于2017年6月底将该垃圾转运站关停。目前,此处未发现垃圾堆放情况,无异味。七纺片区管委会风景社区工作人员对和兴雅郡小区居民进行走访,居民表示目前垃圾转运站无垃圾堆放和异味扰民现象。

  1.水磨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局负责加强全区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再次对垃圾转运站周边进行卫生死角排查,彻底清洗转运站内外地面,对转运站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去除异味。

  2.七纺片区管委会加强辖区卫生巡查力度,防止居民乱倒垃圾。做到垃圾及时清运,避免异味扰民情况发生。

  3. 七纺片区管委会风景社区对和兴雅郡小区进行走访入户,做好周边群众回访和宣传工作,告知群众该片区的垃圾转运站治理情况,确保群众满意。

  甘泉堡工业园区内暴马丁香西街566号进疆管业有限公司废料回收再生产时产生的扬尘大并伴有刺鼻气味。

  2017年7月5日,米东区环保局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验先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已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行政处罚5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停产待验。

  2017年8月31日,米东区环保局、化工工业园工作人员再次赴现场检查。经查,生产设备配套布袋除尘设施,无扬尘,废料回收生产车间、注塑车间、波纹管生产车间内有异味。现场无生产迹象。

  2017年8月31日,高新区(新市区)规划房产局、北站东路街道办事处、市政市容局、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该小区围墙外距铁路20米保护区内有部分建筑垃圾。

  高新区(新市区)北站东路街道办事处立即与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清运队联系,对垃圾进行清运。截止2017年8月31日19时,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2017年8月31日,天山区环卫清运队赴现场调查。经查,此处摆放有10个240L垃圾桶,由天山区环卫清运队负责日常清运,每日早晚各清运1次。在日常清运过程中产生噪音,对居民造成影响。

  天山区环卫清运队已将清运时间由凌晨4:00调整至早7:00,并对辖区各居民小区和居民较为集中路段的垃圾点位进行排查,将可能对居民造成影响的点位清运时间均调整至00:00前或早7:00后。同时,负责将调整情况向周边居民进行公示威斯尼斯人wns888,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

  2017年8月31日,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片区管委会、利民社区、城区管理科、行政执法局友好北路片区执法中队、环保局、工商局友好市场监督管理所、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米拉吉餐厅炒菜烟道通向四楼平台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及隔音房,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在烹饪时有少量油烟产生,噪声来源于四楼平台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

  1、针对噪音问题,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委托新疆北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噪声、油烟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2、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建议该店拆除4楼平台油烟净化设施,并入主烟道至11层楼顶,彻底消除噪音。

  3、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片区管委会、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友好北路片区执法中队要求米拉吉餐厅严格遵守环保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及烟道进行清洗维护,确保不产生噪声、油烟污染。

  1、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对该餐厅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友好北路执法中队加强对辖区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油烟排放设施定期清洗、维护、更换。

  2、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片区管委会利民社区加强对辖区企业检查力度,严防噪声扰民、油烟直排等环境问题再次发生。

  调查情况:8月31日,天山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卫生监督所、工商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目前小区三号楼门面正在营业的11家餐饮店中有9家餐饮商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后堂窗户未封闭,油烟直排。当日,经新疆北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各餐饮店噪声进行检测,经测,7家餐饮店噪声未超标;2家餐饮店令(啊臻米粉店、丁春英小吃店)噪声超标;2家餐饮店无噪声源,未进行噪声检测。

  1.针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后堂窗户未封闭,油烟直排的问题,天山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对9家餐饮商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9家餐饮店限期加装油烟净化器、封闭后堂窗户。天山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将进行复检,如仍未落实整改措施,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2.针对2家餐饮噪声超标问题,天山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于2017年8月31日向2家餐饮店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啊臻米粉店更换引风机,丁春英小吃店更换排风扇,天山区环保局将对2家店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如未按要求整改,将停业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2.天山区环保局将依托“网格化环境监管”力量,加强对辖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源的巡查力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17年8月31日,米东区古牧地镇、三道坝镇、建设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铁路桥下约有200米路段未硬化,过往车辆通行时易产生扬尘。

  3、由米东区三道坝镇安排塔桥湾村村委会对道路沿线村民进行走访,告知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截至目前,共走访35人,村民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017年8月31日,沙依巴克区八一街道、行政执法局八一街道执法中队、八一街道城区管理科、瑞安社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其中1家餐饮店因无固定经营场所,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现已停业;其余3家餐厅虽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因设备清洗不及时,维护不到位,产生较大油烟,同时运行时产生噪声。

  1、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分别向3家餐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17年9月1日前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维护。9月1日复查时,3家餐厅已整改完毕。

  2、沙依巴克区环保局委托新疆北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3家餐饮店的风机噪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标。为进一步降低噪声排放,沙依巴克区环保局要求三家餐厅用隔音棉对风机、烟道做包裹减噪处理。

  3、沙依巴克区八一街道办事处瑞安社区针对处理情况走访了辖区21位居民,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1、沙依巴克区环保局跟进3家餐厅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降噪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2、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八一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及瑞安社区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对辖区内所有餐饮行业进行梳理、规范经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长沙路商流苑123号楼门面餐饮店油烟、噪声大。此前该小区焖焖牛肉饭馆、马林抓饭因油烟、噪声大已被投诉。

  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此前已接到居民投诉,于2017年8月18日责令该小区门面33家餐饮安装符合标准的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和静音风机。9月1日,高新区(新市区)执法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高新街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再次赴现场调查。经查,长春南路西二巷商流苑小区33家餐饮店面均处于停业整改中。

  1.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加大对商流苑小区餐饮商铺的巡查力度,确保该处餐饮整改完毕前不得营业。

  2.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片区管委会做好片区内餐饮店面的监督、引导和管理工作,发现类似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017年8月31日,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片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局友好南路执法中队、明园石油社区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所述宝石花酒店位于沙依巴克区西北路518号。2015年12月,该店在宝石花酒店餐厅原址开办新巢成辉紫叶羊脖子餐厅,餐厅烟道通至5楼楼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因油烟净化设施未及时清洗,导致油烟处理不彻底,未达到净化效果,油烟味较大。

  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向新巢成辉紫叶羊脖子餐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17年9月6日前整改完毕。目前,该店已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和烟道的清洗、维护,并更换了过滤网。

  2、友好南路片区管委会明园石油社区、友好南路片区管委会科、行政执法局友好南路执法中队负责加强辖区内餐饮企业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月30日,天山区环保局、卫生监督所、翠泉路片区管委会、青年路区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地点共有20家餐饮门面的空调外挂机、引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8月31日,经新疆北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20家餐厅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20家餐厅检测数据均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噪声超标。

  针对20家餐厅空调外挂机、引风机产生噪声的问题,天山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于2017年9月1日向20家餐厅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20家店铺对后堂产生噪音的引风机进行更换,对16家不具备安装隔音板的空调外挂机进行拆除,对其他具备安装条件的加装隔音板。天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如未落实整改措施,将予以处罚,并停业整改。截至目前7家已整改完毕,其余13家正在进行整改。

  1、翠泉路片区管委会青年路区工作人员负责,及时将整改和处理情况向周边居民群众公示,做好解释工作。

  2、天山区环保局将依托“网格化环境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全区范围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源的巡查力度。

  8月31日,天山区环保局、红雁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该区域有居民自建土灶544处,取暖燃煤小锅炉15台,用于保障日常基本生活和冬季采暖。该区域未铺设天然气管道和集中供热管网。

  天山区政府已将该区域纳入2018年老城区改造范围,改造完毕后将全面解决该区域因自设燃煤设施而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

  红雁片区管委会红雁池区通过张贴公示、走访入户等方式,积极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引导居民使用低硫煤或清洁能源,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新疆龙泰巨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东站路1327号)、新疆骏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新市区二工乡三宫村余杭路158号)、新疆新轴混凝土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分公司(新市区二工乡三宫村五队)、新疆王龙永基混凝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东站路五监)、新疆兄弟恒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东站路五监)、新疆永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三宫村五队)等企业夜间偷偷生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2017年8月31日,高新区(新市区)环保局、建设局、二工乡人民政府、喀什东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上述五家混凝土拌合站均安装全套喷淋设备,配有雾炮车、车辆冲洗平台,骨料仓、上料口及斜皮带等区域全封闭,废料和废浆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重新使用。厂区路面和外运道路全面硬化并定时洒水降尘,全天开放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厂区内安装的在线监测设备与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在线监测平台相连,且监测结果达标。

  2017年7月5日、6日市建委已对上述企业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均达到管理要求。上述五家混凝土拌合站方圆500米范围内均无居民区,根据当前我市基本建设实际,为满足工程建设生产需求,企业安排夜间生产,不存在夜间偷偷生产的现象。

  1、由高新区(新市区)环保局负责,加强混凝土拌合站的日常管理,监督拌合站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企业做好厂区内防尘、降噪措施。

  2、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政府、喀什东路街道办事处、环保局、建设局,共同做好辖区内混凝土拌合站的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2017年8月31日,天山区幸福路片区管委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产生臭味的原因是幸福花园7期内有20个垃圾桶破损,垃圾泄露。

  1、天山区幸福路片区管委会要求小区物业于2017年9月1日前将20个破损的垃圾桶进行更换,每天对小区内的垃圾桶及周边地面进行消毒、除臭处理不少于2次,确保垃圾桶周边无散落垃圾及污水。

  3、天山区幸福路片区管委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辖区内所有物业小区的检查督导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8月31日,高新区(新市区)规划房产局、环保局、石油新村街道办事处、工商局及新疆赛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赴现场调查。经查,未发现原木材公司家属院7号楼2单旁垃圾箱垃圾满溢、地面污渍、臭味大等情况。

  对家属院对面建材市场进行检查,发现了8家石材经销部,均存在超范围经营,现场切割瓷砖作业时噪声大。

  高新区(新市区)环保局、工商分局要求8家商户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并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要求新疆赛福物业公司对该市场石材加工房生产用电进行断电处理,目前该片区8家石材加工商户均已停产。

  2017年9月1日,石油新村街道办事处就问题处理情况走访了该小区7号楼15户居民,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1、高新区(新市区)石油新村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督促石材加工厂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经营,从源头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再次发生。

  2、高新区(新市区)工商局督促该市场8户石材加工商户尽快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对市场内部其他商户经营行为的规范,严禁超范围经营。

  3、高新区(新市区)规划房产局监督新疆赛福物业公司履行职责,督促物业公司加强该小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增加垃圾清理频次。

  2017年8月31日,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赴现场调查。经核实,该小区热力供应公司为:新疆康德环保热力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9月已对9#-12#供热站安装了4个DN600的烟窗效应器、12套2吨的锅炉消音罩、4个1吨的锅炉消音罩。通过2016-2017年度采暖期的运行测试,噪音问题已解决,通过走访相关业主,均反映改造效果很好。剩余1#、2#供热站及3#-8#供热站改造列入到2017年改造计划,已于2017年7月开始改造工作。

  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要求该供热企业按计划于9月20日前完成改造;并在改造完成后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反馈处理结果。

  1、由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对新疆康德环保热力科技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降噪施工进行安全质量监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017年8月31日,高新区(新市区)执法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监督所、八家户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坠落小龙虾实际店名为堕落小龙虾。两家餐饮店于2017年7月营业,均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虽设有专用烟道和油烟处理设施,但缺乏维护与保养,油烟处理效果不佳,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高新区(新市区)卫生监督所对堕落小龙虾、银武威面馆两家餐厅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两家餐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高新区(新市区)执法局向两家餐厅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两家餐厅立即整改,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待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1、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督促两家餐厅尽快完成整改。同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整改完成前擅自开门营业。

  2、高新区(新市区)八家户片区管委会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力度,加大联合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3、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此类餐饮问题全区联动自查自纠,及时妥善的解决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健康路266号清真风味餐厅和吴佳米粉排风扇噪声大;中山路旺德福酒店二楼哈孜肯音乐餐吧每天晚上音乐噪声较大。

  8月31日,天山区解放北路片区管委会党工委、广场社区、天山区环保局、卫生监督所、工商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欣旺顺明风味餐厅外挂冷凝器在工作时产生噪声,吴佳米粉店引风机运行过程产生噪声,哈孜肯音乐西餐厅营业期间因播放音乐产生噪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天山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31日对3家店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欣旺顺明风味餐厅于2017年9月1日前拆除外挂冷凝器;吴佳米粉店于2017年9月1日前更换引风机;哈孜肯音乐西餐厅于2017年9月15日前在餐厅墙壁上安装隔音板,整改完毕前,停止使用音响设备。目前,欣旺顺明风味餐厅、吴佳米粉店已完成整改,待噪声检测结果达标后方可营业。

  1、天山区解放北路片区管委会广场社区将处理情况张贴公示,积极征求居见,鼓励居民参与监督。

  2、天山区环保局将依托“网格化环境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对全区范围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源的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